因李某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还款义务,耿某向法院申请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但李某并未主动履行。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未果,线上线下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为促进案件尽快执结,该院执行局承办干警郭俊浩带领团队执行干警张清凯、赵文萌前往李某居住地村委会走访,了解被执行人生活状况、收入情况等,实地走访没有发现李某行踪。
“最近的事件,我认为,指向劣势而不是短期内的改善。
借款人应在沟通借款事宜时坦诚地说明自己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计划,后期如遇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,亦应提前与朋友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。